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暂时冻结或者扣押的措施。财产保全的申请是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财产保全的费用会退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通知申请人。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准许保全的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后,执行申请人未申请执行,被保全人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但在执行阶段,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且执行申请人并没有申请执行,那么被保全人可以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人民法院会支持其请求。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财产保全费用的退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2.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裁定解除保全;
3.执行申请人未申请执行。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被保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人民法院会支持其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财产保全费按照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或者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二交纳。最低不得少于五十元,最高不得超过一千万元。也就是说,财产保全费需要根据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或者请求保全的数额来计算,并且有最高额限制。
举例来说,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为100万元,那么财产保全费为2万元(100万元×2%)。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为2000万元,由于达到最高额限制,财产保全费为1000万元(2000万元×2% 受最高额限制)。
财产保全费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缴纳。如果申请人选择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方式缴纳,需要在汇款单或者支付界面中注明缴纳费用类型、缴费金额、案号、当事人名称等信息,以便人民法院准确核对。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会根据申请保全的财产类型,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例如,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为房产,人民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物;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为车辆,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金额的现金担保。
案例一:李某与王某因经济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王某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0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后,李某缴纳了2万元的财产保全费。但在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发现王某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解除对王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李某未提出异议,被保全人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王某的请求。
案例二:张某与刘某因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刘某名下房产一套。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后,张某缴纳了5000元的财产保全费,并提供了相应金额的担保。但在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发现刘某已履行了还款义务,裁定解除对刘某房产的冻结。张某未申请执行,被保全人刘某向人民法院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的请求。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的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返的。人民法院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会要求申请人缴纳相应的费用。但在执行阶段,如果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且执行申请人未申请执行,被保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人民法院会支持其请求。此外,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和缴纳方式也有明确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根据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或者请求保全的数额来计算费用,并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