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就是婚内共有财产。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对婚内共有财产的保全意识和行动,直接关系到家庭生活的稳定和发展。那么,怎么样才能有效保全婚内共有财产呢?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此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以货币、股权、房屋等形式在他方或者双方设立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企业形成的权益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明确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保全共有财产的第一步。夫妻双方应共同参与家庭财产的分配和管理,对家庭财产进行定期盘点和记录,对共有财产的范围和价值有清晰的认识。
建立完善的财产管理制度,是保全婚内共有财产的关键。夫妻双方应共同参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
共同参与管理:夫妻双方应共同参与家庭财产的管理,共同决策家庭财产的分配和使用,避免一方说了算的情况。 明确财产权责:夫妻双方应明确各自在家庭财产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一方负责家庭日常开支,另一方负责家庭投资理财等。 建立财务制度:夫妻双方应建立家庭财务制度,包括制定家庭收支计划、设立家庭共同账户、规范家庭开支审批流程等。 财产变更备案:对于婚内财产的变更,如出售、赠与、抵押等,夫妻双方应共同知晓并备案,避免一方私自处分的风险。 财产保险:对于家庭中的贵重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夫妻双方可共同投保,避免财产损失风险。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婚内财产的分割、管理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纠纷而影响家庭和谐。
签订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婚内财产的分割、管理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应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损害夫妻双方债权人的利益。 变更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协议应遵循法律规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财产协议效力: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该协议对财产进行分割,避免纠纷和诉讼。婚内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应由个人偿还。
明确债务范围:夫妻双方应明确婚内债务的范围,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以及因家庭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 共同偿还债务:对于因家庭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其返还应承担的份额。 个人债务处理: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由个人偿还。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债务责任,以避免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损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有权要求另一方说明情况、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信息披露:夫妻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披露家庭财产和债务信息,包括收入来源、财产变动、债务情况等。 财产保全: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另一方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维权:在夫妻共同财产受到侵害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案例一:王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张某。李某在发现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王某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王某与张某之间的赠与合同,并支持了李某的赔偿请求。
案例二:陈某与孙某原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夫妻共同财产为抵押,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向孙某主张抵押权,孙某在抵押物折价后,仍有部分债务未偿还。孙某在发现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并赔偿孙某损失。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不得损害另一方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合理、合法,避免侵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在共有财产受到侵害时,受损方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保全婚内共有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建立完善的财产管理制度,并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处理婚内财产时,应重视婚内财产协议,妥善处理婚内债务,避免侵害另一方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