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
发布时间:2025-04-24 13:15
  |  
阅读量:

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

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需要保全对方财产时,可以通过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查封的效力是有期限的,那么当查封期限届满后,如何继续保全这些被查封的财产呢?此时,我们需要了解一个法律程序——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

一、什么是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

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是指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期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保证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有效进行。

通俗来讲,就是人民法院在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后,如果在规定的查封期限内,人民法院未能完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保证人民法院后续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后,因情况变化,未能在实施保全措施时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继续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48小时内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由此可见,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

2.由于情况变化,人民法院未能在原定期限内执行完毕;

3.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续封申请。

三、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的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准许保全续封的,应当重新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因此,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的程序如下:

1.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续封申请:申请执行人在发现人民法院未能在原定期限内执行完毕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续封申请,申请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

2.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续封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原财产保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未能执行完毕的原因、是否符合续封的条件等;

3.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续封条件的,应当准许续封,并重新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不符合续封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执行人的续封申请;

4.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准许续封后,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重新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保证人民法院后续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是否准许续封的决定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作出决定。如果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四、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准许保全续封的,对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期间转让该财产的行为,不予支持。

因此,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的效力与原财产保全措施的效力相同,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期间,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转让该被保全财产的行为无效。

例如,人民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一套房屋,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如果人民法院准许了保全续封,则该房屋转让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对该房屋继续执行。

五、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的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执行人申请保全续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实施保全措施时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因此,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的期限应当在原财产保全措施确定的期限内。如果人民法院在原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原财产保全措施,或者申请采取新的财产保全措施。

例如,人民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一套房屋,原定查封期限为一年,在一年期限届满前,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续封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一年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如果人民法院在一年期限届满后仍未作出决定,则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原查封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新的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保全查封财产的续封是人民法院在未能按期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以采取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通过续封,可以保证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有效进行,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关注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在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续封申请,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