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抗辩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北京某公司的被告,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贵院递交一份财产保全抗辩申请书,请予以审查。
首先,我要对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表示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申请应当确有必要和合法。但原告所主张之诉讼请求并非无可争议,距离成功的可能性亦不遥远,因此并未达到既定的财产保全标准。
其次,我认为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申请必须提供足够、确凿的证据,以充分证明原告的权利受到了破坏或可能受到破坏。然而,原告在其申请中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该情况存在,仅仅是基于个别推测和不确定的言辞。因此,财产保全申请应被驳回。
最后,如果贵院依然倾向于支持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我请求贵院就相关限制措施作出严格限定,并确保其对本人及北京某公司的正当权益不造成恶劣的影响。贵院应审慎考虑申请所涉及的金额和具体情况,以保障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基于上述论据,我敦促贵院驳回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并对申请提出严格的限制条件。同时,我将准备充分的法律理据和证据来支持我对本案合理性的辩护。
特此申请。
此致
代理人
X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