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后上诉书
尊敬的法院:
我方代理诉讼请求对方财产保全一案,获得了法庭的支持,确保了原告在诉讼期间继续享有其财产权益。然而,根据前期调查和证据收集,我们发现保全结果未能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因此,我方特通过此上诉书提出异议,并请求法庭重新审视此案。
首先,保全措施应当根据严格的法律标准进行判断和决定,以确保不会对被保全财产的正常运营和所有者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然而,在原保全裁定中,法庭所采取的措施严重超越了实际需要,并给原告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其次,据我方侦查,被保全财产并不属于被告个人所有,而是作为他第三方托管人的名下所有物。因此,保全命令对第三方造成了不必要的干扰,并对正常商业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我们建议法庭在重新审理此案时,应更为谨慎地考虑当事人及其利益。
最后,我方提请法庭对于目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并确保在此案重新审理期间原告的财产得到妥善保护。我们坚信,公正和平衡的司法决策将为当事人带来正义,也会体现法治精神的高度价值。
尊敬的法庭,请您认真审查我方上诉书内容,并重新评估原有保全措施是否合理。对于我方所遭受的损失,请您予以关注和补偿。我方将一如既往地尊重法庭的最终裁决,并愿意配合调查工作,为本案提供更完整的证据材料。
此致
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