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保全结案后新发现财产
发布时间:2023-10-27 07:08
  |  
阅读量:

保全结案后新发现财产

保全结案是指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内,对被保全财产进行保护、管理和监督,并确保该财产不会被侵害或丢失。然而,在一些保全案件结束后,可能会出现新的情况:即保全结案后新发现财产的情况。

在一些案件中,原告可能会发现在保全期间没有注意到的其他财产。这些财产可能是由于未曾列入保全财产清单,或者是在保全过程中遗漏掉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重新评估和审查的程序。

首先,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存在保全结案后新发现的财产。申请应包括保全结案的具体细节以及新发现财产的价值与性质。此外,还需要提供原本保全财产清单以及相关的证据文件作为参考。

其次,法院将安排重新评估和审查的过程。这通常涉及对已保全财产以及新发现财产的重新鉴定和评估。专业评估人员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资料,进行财产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将被记录在重新评估报告中。

然后,法院将召开听证会,以便让当事人解释原保全案件中未列入保全财产清单的原因,并提供新发现财产的相关证据和解释。同时,对于重新评估报告的内容,当事人也可以进行申辩和说明。

最后,法院会根据重新评估和审查的结果做出决定。如果确认了新发现财产的存在并对其价值、性质等有了明确的认定,法院可能会修改原保全结案决定,使其适用于新发现的财产。此外,法院还可能要求相关当事人重新协商保全措施和费用,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总之,保全结案后新发现财产是一个特殊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和审查。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解释,待法院进行重新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合理的决定和调整。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