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在诉讼过程中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活动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当申请人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并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被告可能转移、隐匿、转让或销售财产的;
(2)被告没有固定住所或者经常改变住所的;
(3)被告其他可能影响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2. 行政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当申请人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并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涉及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
(2)涉及行政机关损害、限制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3)其他可能影响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3. 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当申请人在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保全被执行人财产时,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被执行人可能转移、隐匿、转让或销售财产的;
(2)被执行人没有固定住所或者经常改变住所的;
(3)其他可能影响到申请人获得执行款项的情形。
4.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当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需要保全对方当事人财产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财产保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对方当事人可能转移、隐匿、转让或销售财产的;
(2)对方当事人没有固定住所或者经常改变住所的;
(3)其他可能影响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总之,在以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的实施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诉讼、执法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并促进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