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财产保全银行费用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3-10-27 23:18
  |  
阅读量: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债权人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法院可以采取措施冻结被告方的财产。这样一来,即使被告方败诉后想要逃避执行,债权人也能通过对财产进行拍卖或强制执行来获得赔偿。

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包括保全申请费、鉴定费、公告费等。那么这些费用由谁来承担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根据《保全民事诉讼规则》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肩负起财产保全责任的是申请保全措施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发起财产保全申请的一方需要承担保全费用。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法院也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来作出相应调整。比如,在保全标的额较高的案件中,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支付一定比例的保全费用。而对于经济困难的申请人来说,法院有可能会减免一部分或全部的费用。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考虑。如果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后最终败诉,导致被保全财产遭受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在财产保全中,费用的承担主体是申请保全措施的一方,但具体金额以及是否有减免则要根据案件情况和双方经济能力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来进行裁量和判断。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