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机动车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因案件需要,在(日期)向贵院提交了机动车财产保全申请书,并得到了贵院的支持与配合。不过,在此特向贵院申请撤销上述机动车财产保全申请书。
首先,根据最新调查结果,涉案机动车并不与本案有关且属于他人所有。此前我们无法获悉该机动车的真实归属情况,导致错误地将其列为财产保全对象。实际上,该机动车是被误认为与案件相关,经进一步核实后,确认并无涉案事实存在。
其次,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签订相关文件。现双方已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并取得了共识。因此,原财产保全申请书已失去了必要性,撤销机动车财产保全申请书符合双方意愿。
最后,考虑到撤销机动车财产保全申请书后,将减少后续审理工作的工作量与时间,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审理与解决。并且,撤销后可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与资金损失。
综上所述,本人特此向贵院申请撤销机动车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贵院予以审核与批准,并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做出处理。
特此申请。
(原告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