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因被告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存在逾期债务不偿还的情况,且具备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行为的迹象,为保全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本保全申请,并依法向贵院申请裁定予以财产保全。
一、证据及事实
根据以下证据及事实,能够证明被告存在拖欠债务且有可能逃避赔偿责任的行为:
1. 债务凭证。原告与被告之间于<日期>签订了《借款合同》,被告按约定应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但截至目前仍未偿还。
2. 冻结通知。根据<<机关名称>>于<日期>发布的冻结通知,被告存在恶意拖欠债务的情况,并有转移财产的风险。
3. 证人证言。根据相关证人证言,被告曾多次表示要将财产变卖或转移到他人名下以逃避债务。
二、保全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本申请请求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
1.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等金融资产。
2.查封被告名下的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
3.禁止被告将其名下的任何财产转移、变卖或处分。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原告在起诉后,可以随诉状或者单独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申请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
四、附加事项
1.申请人已支付财产保全费用。
2.申请书及附件的复印件×份。
3.同案其他相关材料×份。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原告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