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提交材料
一、原告身份证明文件:
(1)原告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
(1)原告通过法院指定的渠道下载并填写完整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书需加盖原告的公章或者个人签字。
三、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1)被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证据证明材料:
(1)原告与被申请人发生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合同、往来凭证等。
(2)附件清单:将所有提供的证据进行编号,并按照清单排序排列,并在清单上加盖原告的公章或者个人签字。
五、其他相关材料:
(1)其他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委托代理书、授权委托书等。
六、补充事项:
(1)如遇本地有关规定需要额外提交的材料,请务必一并提交。
(2)请原告根据法院的要求,如实提供申请所需的各类材料,以确保财产保全申请能够顺利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