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的金额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财产保全申请,并请予以审理、批准:
一、案由:
依法请求保全被告乙方在本案中的财产。
二、保全权标的:
本案涉及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一)、被告乙方名下的银行存款;
(二)、被告乙方名下的各类股票、债券;
(三)、被告乙方名下的房产、汽车等动产、不动产;
(四)、被告乙方拥有或者享有的其他财产。
三、保全期限:
自本院批准财产保全之日起至本案终结。
四、保全方式:
本案请求采用冻结、查封等手段进行财产保全。
五、保全措施:
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甲方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以下保全措施:
(一)、对被告乙方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相关资金进行冻结,禁止被告乙方将其名下的存款、股票等变现或转移他人;
(二)、对被告乙方名下的房产、汽车等动产、不动产进行查封,防止被告乙方非法处置;
(三)、其他财物按照本院要求进行保全。
六、保全金额:
鉴于本案涉及的财产种类繁多,目前无法准确确定全部财产价值,为保障申请人甲方权益,特申请保全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七、附属证据材料清单:
1. 被告乙方的资产清单以及相关凭证复印件;
2. 相关当事人的证言、证明文件等。
特此申请,请贵院依法审理,并批准上述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