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哪些
刑诉财产保全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确保被告人财产不移、不转、不损失,在判决作出前采取的一些法律措施。刑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确保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保证刑事判决的执行。
一、查封、扣押财产
查封是指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限制使用或停止交易的行为,扣押是指依法暂时没收被告人非法所得或被告人可能用于支付国家赔偿、取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追缴罚金、追缴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可能用于支付赔偿款项的财产。查封和扣押财产属于刑诉财产保全措施的常见形式。
二、冻结、挂号存证
冻结财产是指依法限制被告人的财产流转、处分的行为,通常涉及到因涉案财产的所在地跨境或其他原因导致实施查封、扣押困难时采用。挂号存证是指将被告人的财产登记在特定机构,以确保其转让过程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诉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即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是指经法院审查认为主观上不构成逃避刑事追究、规定担保人能够履行保证责任并由担保人出具书面声明,可以将被告人交回原住所进行暂时监视,待刑事案件审判完毕后再行强制执行。
四、财产刑执行
财产刑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法,主要通过法院执行部门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限制、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从而实现追缴赃款、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目标。财产刑执行旨在通过货币方式满足受害人损失赔偿、支付国家赔偿、完成社会救助任务以及实现罚金等目的。
总而言之,刑诉财产保全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财产安全和执行效果,确保被告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并满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各种刑诉财产保全措施的采取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有效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