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书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免受侵害的一种法律手段。它通常由法院下达,并要求被执行人进行相关财产的保全措施。
那么,究竟什么时候会下达财产保全书呢?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在涉及到一定数额的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财产保全。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如果有一方认为对方可能会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履行合同义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其次,在法院认可存在紧急情况或存在被执行人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下,法院有权立即下达财产保全书。这种情况下,保全书的下达并不需要等待较长时间。
最后,在财产保全申请审查完毕后,法院会进行裁决,并发布相关判决书。在判决书生效后,法院会下达财产保全书,并告知被保全财产的范围、期限和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书的下达并不意味着立即执行。被保全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并且法院对被保全财产进行真实性审查。
总之,财产保全书的下达时间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有时可能会出现紧急情况下立即下达的情况,而有时则需要等待审理完毕并裁决后才会下达。
这是一个旨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和有效审判的重要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