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续保申请书执行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范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贵院申请对被告邱某的财产进行保全续保。
被告邱某是本案的被告人,根据起诉状及其他证据材料,被告邱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并给我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我方的初步估计,被告邱某目前拥有的财产总值超过一百万人民币,并且其财产主要以现金、房产、股票等形式存在。为保障我方获得案件胜诉后的实际利益,我方特此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续保申请。
我方认为,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和相关资料,我方提出的申请符合财产保全续保的基本要求。首先,我方在此次诉讼中拥有充分的证据和依法所获得的判决权益,证明了我方是合法权利人。其次,被告邱某目前拥有的财产足以对我方获得的赔偿款进行清偿,并且未申请临时财产保全,存在较大的经济风险。最后,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保全续保是必要的手段。
鉴于上述情况,我方特向贵院提出如下申请:
为确保案件顺利审理,我方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积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同时,我方还将全力以赴收集更多的证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以期早日取得案件胜诉。
特此申请。
原告:范某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