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标的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保障诉讼请求的实现,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从根本上防止其转移、变卖或者毁损,确保诉讼胜利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裁定。
执行标的是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通常情况下,执行标的主要包括财产、财权和证券等。具体可以分为:现金、存款;动产: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及其他个人、法人的固定或限定使用权益、人身财物就是财产保全的执行标的;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股权、知识产权、各类合同的权益等;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
执行标的的选择应当以以下原则为基础:
第一,与诉讼请求相关。执行标的应当与诉讼请求直接相关,即与案件的争议焦点相关联。
第二,具有可供高效执行的特征。执行标的应当具有相对明确、不易变动和坚固的特征,以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
第三,符合合理性和实际性要求。执行标的应当符合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实际可行性。
根据以上选择原则,具体执行标的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同时,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也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撑其财产保全的请求,包括但不限于:违约事实、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事实、财产存在被溶解、失控等可能性的事实等。
总之,财产保全是维护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确保判决、裁定能够得到充分实现的重要手段。执行标的的选择是财产保全程序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需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