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率是指债务人在处于财产被冻结状态下,能够用来弥补债权人损失的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比例。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偿其债权。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财产保全率。
财产保全率分子即所要保护的财产总额,分母则是可以被扣除或免除的财产金额。分子是指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不仅包括现金、存款和投资产品,还包括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
然而,分母部分则是一些依法可以免于执行或者不予扣押的财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财产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执行财产:
1. 生活必需品:法律规定,对于一些生活必需品,如居住旅馆、用品、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和药品等,债权人没有权利予以扣押或执行。
2. 工具设备:债务人为生计所必需的工具设备,包括生产和工作要用到的工具、器械、机床和运输工具等。这些财产对于债务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至关重要,法律允许其不予扣押。
3. 工资收入: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债务人的工资收入可在一定程度上被保护不被扣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普通劳动者每月工资收入达到或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应予以保全,超出部分则可以执行。
4.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金:对于债务人凭借特殊资格获得的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金,根据法律规定,无法被执行。
5. 其他法定豁免财产: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情形下,财产可以免于执行。例如,对于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养老金、保险金等,以及被宣告贫困的债务人所享有的扶贫款项等。
当然,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也会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特殊性进行综合裁量。在确认财产保全率时,只有那些可以被扣押或被执行的财产被计算在内。
财产保全率是衡量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比例,它反映了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能力。对于债权人来说,了解债务人的财产保全率是评估追回债权可能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