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产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请求对被诉房产进行冻结、查封等措施,以确保房产不被转移、转让或毁坏。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撰写财产保全书,以便法院审查和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以下是房产诉前财产保全书的基本写作格式:
在财产保全书的开头,须将其正式称为“财产保全申请书”并置于文档的中央位置。
下方空两行后,应横排署上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所在地、立案号、原告和被告姓名等。
正文开始前,应先署上“一、事实与理由”,表明事件经过及请求财产保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接着,逐条陈述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并配以相应的证据,例如有关房屋所有权、债务纠纷等相关文件。
同时,需指出案件中可能导致财产受损的风险,并说明保全措施对于维护法院裁决效果的重要性。
在正文之后,应明确具体的保全请求。例如,申请对被诉房屋进行查封、限制转让和处置等措施。
在此部分,必须列举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以及之前案件中类似情形的处理结果,支持财产保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最后,需要提供一个详细的证据清单,并对每一个证据进行编号,方便法院审查和核实。
以上是房产诉前财产保全书的写作格式,当事人在起草时应尽量简明扼要、言之有据,并遵循法律规定的要求。同时,在提交之前,需反复检查文书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其正确无误。
注:本文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