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范本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因诉讼引起的对被告人身上确定权利的请求案件中,有紧急情况,可能导致难以执行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可能性,经主审法院裁定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二、现状及理由:
在本案中,原告提出了针对被告的一系列诉讼请求。根据证据显示,被告存在转移财产或将财产变为无形状态的行为,并且具有恶意拖延诉讼的倾向。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对原告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也可能难以执行最终的判决结果。
基于上述情况,原告特此申请财产保全。
三、具体财产保全方式及内容:
1. 冻结被告在XX银行的全部存款。
2. 查封并扣押被告在XX地点的房产和汽车。
3. 冻结被告在XX保险公司的投资账户。
4. 财产保全期限:自本申请生效之日起至终审判决生效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1. 原告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转移财产的银行流水、房产和汽车的权证等。
2. 为确保财产保全的顺利进行,请求法院指定具有保全经验的公证机关或者执行机关予以协助,并将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报告原告或其代理人。
五、申请人信息:
姓名:[原告姓名]
身份证号码:[原告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原告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原告联系电话]
六、附:
1. 原告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 相关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保全费用预缴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