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x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就贵庭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关于执行xxxx号案件的财产保全置换决定一案,现提起本复议申请。
一、复议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特向贵庭申请复议,并请求撤销原执行裁定,并重新进行财产保全置换。
二、复议事实和理由
1. 程序违规
原执行裁定在审查程序上存在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保全置换应当提前通知申请人并听取其意见,然而原执行裁定未经任何通知,未向申请人征求任何意见,直接做出了不利于申请人的决定。
2. 不实陈述
原执行裁定基于被执行人陈述的情况作出,但被执行人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所陈述的财产状况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经申请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隐瞒了自己持有的大量财产,对财务情况作了不实陈述。申请人认为原执行裁定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而作出,需要重新审视和调整。
三、证据材料
1. 申请执行书及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2. 资产调查询问记录
3. 财产调查报告
4. 相关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证明文件等
四、请求处理结果
根据以上理由,申请人请求贵庭撤销原执行裁定,并重新进行财产保全置换。
特此请求。
xxxxxxxxxxxxx(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