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可以分保全的财产吗
当涉及到法律纠纷或者争议时,一方可能会有意图转移、隐藏或毁损预计要被对方请求返还的财产。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法院通常允许原告在诉讼程序进行期间提出申请,以实施临时措施来保全争议财产。那么,起诉后能分保全的财产是哪些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保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将来执行法律判决所需的财产可供执行。因此,财产只有具备被执行的属性才能申请保全。这包括但不限于金钱、股票、房地产、车辆等有明确价值并能够被变现的财产。
其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两种形式。
行为保全是指对某一方当事人可能实施的行为采取措施加以禁止或要求其采取特定的行为。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担心被告转移房产所有权,可以申请行为保全,要求法院禁止被告转移该房产。
财产保全则是指对争议财产本身或者涉及争议的其他财产采取控制、改变或交付给第三人的措施,以防止其转移、隐藏或毁损。比如一方在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发现对方违约拒不归还借款,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金额等相应财产。
此外,在保全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决定。因为保全措施可能会侵犯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保全后最终判决结果认定申请人不享有请求保全财产的权利,法院将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效力,法院在保全申请审查中,会严格审核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考虑到证据占有、预计调查难度和真实性等因素做出裁决。
总之,起诉后能分保全的财产是具有明确价值、能够被执行并且可能存在丧失或转移风险的财产。申请保全是为了确保将来执行法院判决所需的财产可供执行,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