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文书
一、事实及申请
本案申请人XXX系被告原车辆所有人,于XX年XX月XX日YY时许在XXX路与XXX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受伤,原告认为被告应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并赔偿其相关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X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保护申请人权益,防止被告转移、隐匿财产,特提起此项财产保全申请。希望贵庭立即查封被告名下的车辆,并冻结其银行账户,确保其财产不被转移。
二、证据及理由
1.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照片、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2. 根据上述证据材料,可以证明被告存在交通事故的过错,并且被告的车辆以及其银行账户都是涉案财产。
三、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财产保全是为了确保违反刑事法律行为所得违法所得不被销赃、转移或者毁损。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X条的规定,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裁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与事实相符,被告存在交通事故的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X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X条的规定,裁决如下:
1. 查封被告名下的车辆,具体车辆信息如下:牌照号码XXX,车辆型号XXX,发动机号码XXX。
2. 冻结被告在XXX银行的账户余额,并禁止其挪用、转移资金。
3. 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执行期限及方式
1. 本次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 执行期限为XX个月。
3. 如被告不执行本次裁决,本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六、裁决结果及附注
1. 原告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财产保全工作。
2. 如果被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可以在XXX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