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查封财产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执行人XXX,我的身份证号码是XXXXXXXXXXXXXXXXX,住址为XXX。
根据贵院XX年XX月XX日(立案日期)作出的关于对我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我的财产的决定(XXX执行裁定/裁定决定书),我现通过此信向贵院提出解除保全查封财产的申请,请予以审查和判决。
首先,我在此律师陪同下向贵院提出异议。在执行程序中,相关的财产并非属于我个人所有,其中包括XXXXXX(列举具体财产名称),它们实为他方借贷合同所涉及的担保物权物或由第三方所有。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该担保物权物已经上交给该借款方或持有人。因此,贵院对我的财产进行查封保全毫无法律依据。
而且,在XX年XX月XX日执行时,贵院并未就此执行裁定再次进行核对,导致本人财产被错误地查封。此外,这种保全措施无疑对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
基于以上理由,我恳请贵院撤销对我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解除其查封,并释放相关财产。同时,请求贵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执行裁定的合法性进行重新审查,以确保正当权益得到维护。
衷心希望贵院能够认真审查我的申请并作出公正的决定,迅速解除对我的财产的查封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