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了财产就会保全吗
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在法院的决定下采取措施予以保护。然而,提起诉讼并不一定能够确保财产的保全。原告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满足以下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首先,原告必须证明自己拥有对财产的合法权益,即具备一定的财产权利实体;其次,原告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可能会对财产进行转移、隐匿或损毁;最后,原告需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担保,作为财产保全措施的保证。只有满足这些要件,法院才会考虑受理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是否同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起诉了财产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获得财产保全。法院会严格审查原告的申请,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如果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的可能性,或者原告提供的财产担保不符合要求,那么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申请。
另外,即使法院同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不能保证保全效果百分之百。被告仍有可能通过法律手段对财产保全措施进行申诉或解除,从而导致实际的财产保全效果不尽如人意。
总的来说,起诉了财产并不是必然能够获得财产保全。原告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则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同时,即使获得财产保全措施,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证保全效果。因此,在面临财产保全问题时,原告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律师的指导下合理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