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相关知识
五指山法院财产保全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21:01
  |  
阅读量:

五指山法院

财产保全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原告申请,经本院审查认为有财产可能被变卖或者毁损灭失的情况,现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公告如下:

一、申请执行人:XXX公司

二、被执行人:YYY公司

三、执行标的:根据《合同书》约定,YYY公司应支付给XXX公司货款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四、涉案财产:YYY公司位于五指山市X街X号的房产。

五、财产保全措施:

1. 依法冻结YYY公司的银行账户,并保存账户余额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2. 封存并登记YYY公司所持有的所有股权、债权、证券、票据及其他财务文件等价值相当于债权数额的财物。

六、保全期限: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七、妨害财产保全的处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部分或者全部被保全财产进行侵害、毁损、转移隐匿,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日期:年 月 日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