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益不受损害。当某人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支持时,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程序来冻结被告方的资产,从而保障判决实施后的执行效果。
然而,有时候被告方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规避财产保全措施。其中一种常见的情况就是将财产转移至其他地方,以逃避被冻结或扣押。而其中一个最为普遍的转移方式便是将钱款转移到对方卡里没钱的他人账户上。
那么,当发现被告方的卡里没钱时,财产保全究竟能否继续进行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财产保全的目的不仅仅是要冻结被告方的资产,更重要的是确保无论该财产在何处,执行结果都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也就是说,即使被告方的卡里没钱,执行法院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保全其财产。例如,可以对被告方的房产、车辆、股权等进行查封、扣押,从而弥补被告方卡里没钱的情况。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也可以追溯被告方财产转移的行为,并对其进行追究。如果被告方故意将钱款转移到对方卡里没钱的他人账户上,被视为恶意转移财产,那么法院可以认定该行为构成妨碍执行罪,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被告方将钱款转移到对方卡里没钱的他人账户上,财产保全仍然具有一定的实施效果。法院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保全,保障判决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