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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冻结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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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冻结通知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我方委托人的要求,对XXX案件中的被申请人进行财产保全冻结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为了保障请求权利人的利益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冻结通知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即通知被申请人暂时冻结其金融账户、股票、房产等财产,以避免这些财产被转移或消耗。

作为被申请人,您有义务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冻结通知:

1. 财产冻结范围:本次冻结通知涉及到您名下所有的金融账户、股票、房产和其他可供查封的财产。具体涉及财产情况详见附件。

2. 冻结期限:从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XXX日期止。

3. 执行冻结通知的方式:您需立即通知所属银行、券商、房产登记处等有关部门,要求对已立案并提供给您的冻结通知涉及到的财产进行冻结操作。在执行冻结前,请您自行核实该冻结通知的真实性,并与我方取得确认。

4. 冻结后处理:如被冻结财产与本案无关或已支付相关债务,可向我方提出申请解除冻结。相关解冻手续应由您主动办理。

5. 提示事项:

(1)如果您未按照冻结通知要求执行,可能会对您造成一定法律后果。

(2)冻结通知所涉及资金的所有权不变,仅暂时限制了您对这些财产的支配权。我方委托人只有在依法获得胜诉后才能取得对这些财产的实际支配权。

(3)冻结期间,请谨慎处理您的其他资金和财产,以免引发更多纠纷。

请您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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