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采取某种措施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暂时的保护和限制。财产保全可分为担保性财产保全和执行性财产保全。
其中,担保性财产保全通过诉讼请求、证据等材料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金或者提供保险公司保证,由法院决定是否同意财产保全的措施。财产保全的措施一般包括查封、冻结、扣押、质押等。作为债权人,对于担忧被告方会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下面是一个财产保全做担保的范本:
申请人:(债权人的姓名/名称)
被申请人:(债务人的姓名/名称)
诉讼标的金额:(具体金额)
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并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申请本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原因如下:
1. 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拖欠债务等行为的迹象;
2. 实施财产保全是维护我方债权的合法利益;
3. 其他相关理由。
申请内容:
1.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
2.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和其他金融机构账户;
3. 扣押被申请人的财物,以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
4. 其他需要保全的财产和措施。
申请期限:本申请有效期为XX天。
担保措施:
(担保人)愿意出具保函,向申请财产保全所需金额提供担保。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便是一个财产保全做担保的范本。在实际申请财产保全时,具体的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