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在案件(案号:XXXX)中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被申请财产保全的标的: 我公司依法申请对于被申请人拥有并可能转移、隐匿的财产进行保全。具体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存款、机动车辆、房产等。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目的: 我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并担心对方可能会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导致我方无法执行判决或仲裁裁决,故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财产保全的措施: 根据法院的决定,我公司获准使用以下措施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1.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防止资金流动; 2.冻结被申请人的其他金融账户,禁止提取资金; 3.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机动车辆,防止转移、变卖; 4.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房产,防止资产流失。
四、财产保全公告期限: 根据法院规定,本次财产保全公告将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连续30天。期间被申请人如对本申请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前向我公司或法院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请相应诉讼程序。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为针对被申请人所进行的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并不代表对被申请人的主张做出认可或否定; 2.本次财产保全公告由我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将予以公开,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公司咨询。
以上内容,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