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动迁款财产保全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动迁人”)
乙方:(以下简称“收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私房动迁款的安全、有效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全协议:
一、动迁人将支付款项金额:
1. 鉴于本次动迁款可能存在较大金额,动迁人同意将款项存放在指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并委托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保全管理。
2. 动迁人将依法依规取得款项,并按约定时间将款项存入指定账户。
3. 动迁人保证提供给收款人的账户信息完全真实有效,若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款项不能正常到账,动迁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收款人的权益保障:
1. 收款人应按照动迁人提供的账户信息核实款项是否到账,并及时向动迁人确认。如收款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确认款项到账,动迁人应配合跟进解决问题,尽快向收款人付款。
2. 若因动迁人原因导致收款人未能及时收到款项,动迁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逾期费用或补偿损失。
三、款项返还:
1. 动迁款的返还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若动迁进程中,出现款项挪用、冻结等问题,双方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配合解决问题。
2. 若发生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接受其裁决结果。
四、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动迁款全部返还后自动终止。
3. 若本协议内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动迁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款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