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复议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原告的权益,防止被告转移、隐藏或毁损财产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当原告对法院做出的终结予以占有和留置退回等请求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复议。
要写好财产保全申请复议书,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素需要注意:
1. 标题
首先,在文件的顶部正中心位置写上“财产保全申请复议书”这个标题,使人一目了然。
2. 申请事由
在文件的正文部分,第一段需要简要陈述申请的事由。明确说明原告对法院作出的终结并退回请求不服,申请财产保全决定的复议。
3. 申请理由
接下来,从多个角度阐述原告的申请理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证明被告可能转移、隐藏财产的言行举止、原告财产受到破坏的风险、被告可能逃离或在法外的线索等。这里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理由,使法院能够认可原告的申请。
4. 申请方式
在最后一段中,清楚地陈述原告对于财产保全的具体请求。明确说明被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此外,还可以附上希望法院审核的附件材料清单。
5. 结尾
最后,在申请书的结尾处签上原告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和日期,并注明“原告”字样。这样可以增加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撰写财产保全申请复议书的一些建议。在写作过程中,务必充分考虑案件的特点和法院的审查标准,清晰、简明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