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退还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姓名],今向贵院提起撤诉退还财产保全申请。
一、案情概述
本案涉及[案件类型],原告为[原告姓名],被告为[被告姓名]。经过反复沟通和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原告同意撤回本案,并将已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撤销。
二、撤诉理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害人对刑事案件作出撤诉表示,或者相对人对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民事请求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基于此,本案适用先进的司法政策,决定撤诉并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措施。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在执行受理、财产查控后,当事人合法致力于解决纠纷并取得和解协议或调解书的,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执行机关应当依法撤控。”鉴于本案双方已完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积极引导相关当事人共同解决纠纷,我特此向贵院申请。
三、保全措施撤销
1. 根据我方申请撤诉和解决办案原则,请求贵院予以支持,判决撤销本案的一切财产保全措施。
2. 撤销财产保全措施后,原告应立即将财产返还被告。
四、陈述与承诺
本人郑重声明:
1. 本撤诉与对方无任何利害关系,系本人独立自愿,经过充分思考和咨询律师后作出的决定。
2. 如双方在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本人愿意配合行使法院调解权,共同解决纠纷。
三、其他
本人特此申请,敬请法院予以支持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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