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立案通知书图片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为了确保执行目标能够顺利实现,保全被执行人的特定财产或采取一定措施的行为。财产保全立案通知书是法院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
财产保全立案通知书一般包括以下要素:
1. 受理机关信息:通知书应标明受理法院的名称、法院的联系方式以及办案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2. 被执行人信息:通知书需要注明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居民所在地(或企业住所)等基本信息。
3. 申请执行人信息:通知书中应当包含申请执行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 保全内容:通知书要明确被执行财产的名称、数量、所有权归属等相关信息。
5. 保全期限:通知书还需注明保全期限,即被执行人财产保全的截止时间。
6. 备注事项:通知书最后应当列明相关的附件或其他特别说明。
财产保全立案通知书起到了向被执行人及其它有关方面通报财产保全信息的作用,可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误解。同时,该通知书也是法院对于保全行为的一种证据材料,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因此,在收到财产保全立案通知书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及相关方应密切关注通知书内容,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回应,以避免影响正常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