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阶段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诉讼权利人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或补偿。
首先,在诉讼财产保全阶段,诉讼权利人应当向法院申请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选择轮候查封、扣押财产、冻结账户等方式来保全财产。此时,诉讼权利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说明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需要保全的财产。
其次,法院在接到诉讼权利人的保全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查。法院将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应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公正、公平地行使保全权限。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具备紧急性和必要性,就会作出相应的保全裁定。
在财产保全阶段,被保全方也有权利提出异议。被保全方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说明财产保全措施不合法、不适当的理由。法院会对被保全方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不合法性或不适当性,可能会撤销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另外,在诉讼财产保全阶段,法院还会设立专门的执行部门,负责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执行部门会依法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同时要保证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能够有效落地。
最后,在诉讼财产保全阶段,各方当事人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诚实守信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法院也需要保证对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公正、独立、不偏不倚,以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