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 委托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被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1.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存在着法律纠纷及相关的财产关系;
2. 委托人担心被委托人可能会对现有财产进行侵占、转移等行为,导致其无法实现维权和经济利益;
3. 委托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委托第三人采取各种合法方式对财产进行保全措施。
基于上述情况,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委托人将财产保全的权利委托给被委托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财产查封手续;
2. 要求有关单位、个人保全涉及财产;
3. 协助申请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随时向法院提供与财产保全有关的证据材料;
4. 对被委托人可能存在的财产转移行为进行盯控和调查,并在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或恢复转移的财产。
二、委托方式
委托人同意以书面形式委托被委托人,确保委托事务得到合法、高效处理。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其他约定
1. 如因委托内容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或_____人民法院)裁决;
2. 委托人将全力配合被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3. 本委托书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持一份;
4. 委托人有权在合理解除协议的情况下撤回委托,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被委托人;
5. 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 签字:
日期:
被委托人(乙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