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担保人:
被保全人:
保全标的物:
保全担保人声明承诺,在本案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对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并履行以下保证义务:
1. 不得私自处分或转移保全标的物。
2. 遵守法院裁定的相关禁令、冻结令等措施。
3. 如有需要,提供必要的财产担保。
保全担保人知悉,若其违反上述保证义务,将导致严重后果,并愿意承担以下责任:
1. 被保全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如因保全担保人的违约行为给被保全人造成损失,保全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保全担保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相关离婚案件终结后解除。
1. 对于保全标的物的保管、保险费用等相关事宜,由保全担保人负责。
2. 本保全担保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保全担保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是一份离婚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框架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如果在书写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请注意,在签署文件之前,双方需要详细阅读并理解保全担保书的内容,确保自身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