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字号:[案号]
当事人: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
经审理查明:
1. [案件事实1]
2. [案件事实2]
3. [案件事实3]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X条第X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
裁定如下:
一、鉴于上述事实和依据,本院认为[分析与法理论证]
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现有证据,本院决定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保全,即:
1. 被申请人持有的存款在银行账户冻结的金额为XXXX元。
2. 被申请人名下房产一处暂时停止转让、抵押和司法拍卖。
三、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若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期为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
审判员:[审判员姓名]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盖章)
【温馨提示】裁定书是法院作出的一种特殊的司法文书,用于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当事人权益。在编写裁定书时,应准确地陈述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正确的裁决,并在末尾提供法院的相关信息。同时,被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对裁定书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