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财产保全异议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执行人XXX(姓名),现就贵院向我申请的案外人财产保全措施提出以下异议:
一、异议的事实和理由
1. 根据我所了解,本案涉及金额巨大,诉讼风险较高。如果贵院强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对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 我在此明确表示,我并未转移、隐匿或处分任何财产。我的资产状况是清晰透明的,可通过查阅相关的财务报表和银行对账单证明。
3. 债权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存在债务逾期,或者存在恶意拖欠的情况。因此,不存在追索权利的合法基础。
4. 贵院针对我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并未提供该措施必要性和紧急性的充分理由。
二、请求贵院:
1. 撤销贵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2. 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进一步审查,确保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法律效力。
3. 听证我对案件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并依法作出合理的判断。
4. 其他有利于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的合理请求。
三、陈述意见
我是诚实守信的市民,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希望贵院可以公正地审理此案,并给予我一个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
我愿意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我的清白。同时,我也恳请贵院对申请人的真实意图进行深入核实,不轻易采取损害我合法权益的措施。
此致
敬礼!
被执行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