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告知书公示
尊敬的各位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申请,法院已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财产保全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向您告知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名称:XXX
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XXX
二、被执行人财产项目
1. 账户名称:XXX
账号: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
2. 股权信息:
XXX公司股权 XXX 万元(占总注册资本 XX%)
XXX公司股权 XXX 万元(占总注册资本 XX%)
三、其他财产信息
1. 房产信息:
房产地址:XXX
面积:XXX平方米
估价:XXX万元
2. 车辆信息:
车辆品牌:XXX
车牌号码:XXX
车辆评估价格:XXX万元
四、保全决定内容
依据法院判决书或裁定文书,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保全,冻结上述财产账户余额、股权并查封房产和车辆。
五、相关权益提示
对于享有上述财产的他人,请联系我局申请解冻或解除查封。对于与该财产有关的债务,请提供相应的证明和债权申请书以及申请回收财产的材料。
六、公示期限
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申请执行人、债权人书面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过期未提出确认或异议的,将认定为无异议。
七、联系方式
执行法院:XXX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请各位居民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相关事项,确保财产保全工作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执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