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诉前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x,现就离婚后财产分割一事向贵院提出申请。
原被告双方在xx年xx月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婚姻关系破裂后,双方协议离婚。然而,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申请人遭受不公正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9条规定“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处理权”。根据该法律条款,本人有权要求财产的合理分割。
鉴于此,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诉前保全申请:
1.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其他金融资产,以防止被告将共同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继续损害申请人的权益。
2.暂停被告对共同房产的处分,包括出售、转让等行为,以确保财产能够在诉讼期间保持统一。
3.限制被告对共同汽车的使用权,避免被告将汽车转移至他人名下或损坏汽车等行为造成申请人的财产损失。
4.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财产证明文件,包括银行流水、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以便了解双方共同财产的具体状况。
申请人认为,上述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助于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鉴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存在一定的紧迫性和不可逆转性,申请人特请求贵院尽快审理本案,并迅速作出保全裁定。
以上事实和理由,特此申请,敬请贵院予以审核核准。
申请人: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