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诉状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因与被告结婚多年,现正面临离婚的局面。然而,在离婚过程中,我发现被告企图将我们共同财产转移或销毁,以逃避应有的财产分割义务。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决定向贵法院提起离婚财产保全诉讼,并进行如下申请:
一、关于财产保全
1. 被告不得处置共同财产:要求贵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擅自处置或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赠与、拆迁等。
2. 财产冻结(查封):要求贵法院对双方共同所有或名下所有且共同使用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资产实施保全措施,确保其无法在离婚过程中被非法转移或损毁。
3. 离婚过渡费用保全:要求贵法院责令被告支付我适当的离婚过渡费用,以维持正常生活,同时保障我在财产分割之前能够获得合理的权益。
二、关于证据保全
1. 证据保全令:要求贵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与离婚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电子证据、物证等进行保全,确保证据真实可靠。
2. 调查取证保全:要求贵法院指派专业人员对双方涉及的银行账目、财务情况等进行调查取证,以获取更详尽的财产情况,并防止被告逃避监督与追责。
三、其他申请
1. 被告代位排除权:要求贵法院确认被告不得代位参与原告的公司、企业等经营性活动,以免被告通过滥用控制权等手段继续损害我合法权益。
2. 共同债务保全:要求贵法院明确被告承担双方共同债务的义务,并随着财产分割的进行,确保我不再因被告债务而受到损害。
针对以上申请,请贵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在离婚过程中履行相应义务,保护我合法权益。谢谢!
原告: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