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申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经营场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全称):
住所地(经营场所):
财产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案号:
我是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因我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的债权纠纷,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确保判决、裁定的执行顺利进行,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如下:
一、被申请人应立即支付给申请人本金人民币_____元及相应的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元。
二、根据财产保全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以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1.______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_____元;
2.______房屋,位于______,产权登记号为______;
3.______汽车,牌照号为_____;
4.______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具体描述):
特此申请,请贵院依法审查并决定采取适当的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通知被申请人。我将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保全担保。我保证我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