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
我方系某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章第X节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本公司特此为被执行人某某提供保全担保。
根据我方了解,被执行人某某即将面临一起涉及巨额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鉴于被执行人涉嫌有潜在风险可能将财产转移、隐匿或变卖等,为确保最终执行结果可以得到有效履行,本公司愿意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特为此,我方向贵院递交如下材料,用以表明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义务及责任:
1. 本公司银行账号情况:(提供本公司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以及与我方相关的营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
2. 本公司资金实力表现:(提供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等相关文件)。
3. 本公司自愿提供的财产保全担保金总额:(提供本公司愿意提供的担保金额及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形式)。
本公司已经对上述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并确保其真实、准确性。如果被执行人某某最终无法履行法院判决,我方将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在法院的指导下协助您执行相关程序,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诉讼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在保全期间,如本公司需要调查被执行人的资产转移情况或其他必要措施,我方会积极配合贵院及法院委托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并尽快向贵院提交相关报告及调查结果。
在此特向贵院保证,本公司作为保全担保人,将全力履行担保责任,不推诿、不抗拒、不撤回。请贵院依法受理本次保全申请,并予以审核、登记和保存。
希望贵院能够认可并采纳本公司的保全担保函,以促成对被执行人某某的财产保全措施。特此函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