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XXXXX(简称“申请人”),现就XXXXX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向贵庭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如下:
一、依据
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被申请人XX单位/个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可能在未来转移、隐匿、毁损、抵押或变价等手段将其拥有、使用、支配或处分的财产,以致申请人取得判决后无法执行。为确保最终判决的实际效果,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保全财产
1. 被申请人持有的银行存款:根据我方初步调查获悉,被申请人在XXX银行开立了账户,现有存款余额约XXXX元。故请求法院对该笔银行存款进行扣押保全,以防止被申请人逃避执行。
2. 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据我方调查,被申请人拥有位于XXXXX的一处住房,目前市值预计约为XXXXX元。故请求法院对该房产实施查封保全措施。
3. 被申请人名下的车辆:据我方了解,被申请人拥有一辆XXXXX牌照的汽车,估计市值约为XXXXX元。故请求法院对该辆车辆进行扣押保全。
三、保全期限和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法》等相关规定,本案财产保全金额为XXXXX元,并请求贵庭冻结上述涉案财产一年。
四、证明材料
1. 申请书原件及副本(各提供两份);
2. 财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银行存款和房产证等);
3. 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如涉案合同、交易凭证等);
4. 涉案车辆登记证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特此申请。
原告:XXXXX
地址: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