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阶段去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仲裁庭:
我是申请人XXX,注册地为XXX地,以下简称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经济合同方面存在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XX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庭提出如下去财产保全申请:
1. 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我方主张被申请人应承担X金额的支付义务,否则将给申请人造成严重损失。故我方要求贵庭依法对被申请人的A账户、B账户等现金资产进行冻结,以确保执行时的可供执行财产。
2. 被申请人名下具有价值较高的房产,位于XXX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XXX。该房产与纠纷事项有关,为防止被申请人变卖或转让该房产导致执行困难,请求贵庭对该房产予以查封。
3. 被申请人名下还有其他一些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车辆等。我方请求贵庭对这些财产予以查封,以确保执行时的可供执行财产。
4. 申请人在本地具有一家公司,其名称为XXX公司,注册资金为XXX万元。考虑到被申请人可能通过变更公司形式逃避执行义务,请求贵庭对该公司的股权予以冻结措施。
5.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要求贵庭依法对上述财产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并确保被申请人不得处分相关财产。
申请人特此申请,请仲裁庭审查后依法支持并给予必要的保全措施,并务必通知申请人财产保全结果。
申请人:
日期:
注:本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XXX条XXX规定的期限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