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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责任义务告知函
发布时间:2024-01-2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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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XX:

您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向您发出本《财产保全责任义务告知函》。在您与我们进行业务往来的过程中,我们将对您的财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确保我们能够履行与您之间的合同义务或其他法律责任。请您细阅下文,并认真履行相应义务。

一、责任范围

我们保全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债权债务、土地、房产等财产。我们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全您的上述财产。

二、保全措施

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立质押、抵押、担保、冻结、监管等方式,以确保您的财产受到保护。

三、义务告知

在您与我们进行业务往来的过程中,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告知您的财产状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遵守保全约定,不得擅自处分或转让相关财产;

3.及时履行与我们签订的合同义务或其他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在财产保全的过程中,可能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您的财产受损,我们会尽力保全您的财产,但无法对上述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五、法律责任

如果您未能履行本告知函中的义务,将可能面临违约、损失或法律责任,敬请知晓。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严格遵守相应的约定和法律法规。如果您对相关事项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咨询。

谢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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