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是申请人XXX,现申请对原被告XXXX,做出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退还。我在此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法院能够审理并作出合理的裁决。
2018年,我与原被告XXXX因XXXX一案发生争执,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判决对原被告XXXX进行财产保全措施。经过两年的时间,我与原被告XXXX的纠纷已经得到解决,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书面确认。
在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下,被保全的财产XXXX现已无需保全,因此我特此申请财产保全的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我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退还。
1. 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书面确认,纠纷已经得到解决。
2. 被保全的财产XXXX已无需再进行保全。
3. 本申请并无影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4. 申请人XXXX对法院做出的裁定表示感谢,并承诺履行和解协议中的各项义务。
1. 申请法院对被保全的财产XXXX进行退还。
2. 申请法院解除对原被告XXXX的财产保全措施。
1.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原告诉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原被告XXX和解协议书一式两份。
3. 原被告XXXX取得书面确认的书面证明一份。
4.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XXXX郑重声明:本申请内容属实,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特此申请,谢谢法院领导和承办人员的审理。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