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法院为保障诉讼中的债权人利益,防止被告人将财产转移、隐匿或毁损,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而财产解封则是指在财产保全期间,经法院审查后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查封或冻结。那么在财产保全解封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首先,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注明解封的理由、依据以及具体财产的情况,还需附有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有无其他财产保全情况、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等。
其次,还需要提供被保全财产的基本情况。包括财产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使用寿命、价值等相关情况。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解封保证书。这是指财产所有人、保证人连带保证永不申请财产解封,否则负全额担保责任的书面保证。
最后,还需要提供法院的裁定书。这是最重要的一项,需要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可以解除对被告财产的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解封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被保全财产的基本情况、解封保证书以及法院的裁定书。准备充分且齐全的上述材料,有利于顺利解封被保全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