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确保诉讼标的的实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的主要原则是指在进行财产保全工作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下面将详细介绍。
保全请求应当有明确的请求事实和依据,请求应当合法,依法行使保全申请人的权利。人民法院在审查保全申请时,应当审查保全请求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等。
在诉讼中,保全的及时性非常重要,因为一旦涉及的财产被转移、隐匿或者散失,将会对最终的执行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保全申请时应当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的采取应当是必要的,不得采取过分的、不必要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审查保全申请时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判断是否需要采取保全措施以达到保全标的目的。
人民法院在进行保全工作时,应当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地依法履行职责。在程序上应当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损失的扩大,人民法院可以在不通知被申请人的情况下先行采取保全措施,但也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保全通知书,并且在保全通知书送达后的15天内进行核实和裁定。
总之,人民的财产保全的主要原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司法的公正、公平,确保诉讼标的的实现。当进行财产保全工作时,人民法院将会根据这些原则来审查和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只有在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财产保全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