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申请人需要保全被告的财产时,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哪个环节提交财产保全呢?下面我们将从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和申请结果三个方面来进行解答。
首先,关于申请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申请人须提出具体请求,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事实、理由;二是提供了可能丧失、难以实现法律权益的证据;三是具备紧急情况,有可能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只有符合了以上三个条件,才能提出申请。
其次,关于申请程序。申请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和裁定三个环节。首先是申请环节,申请人通过书面申请提交给人民法院,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接下来是审查环节,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发出财产保全裁定。最后是裁定环节,法院根据申请人请求的财产保全方式进行裁定,并要求申请人交付一定的保全金。
最后,关于申请结果。申请人提交了申请并经过法院审查后,最终将获得财产保全裁定。裁定书上将会具体载明被保全的财产、保全的方式和限定保全的期限,同时,裁定书还会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交付保全金。而被告在裁定送达后,有义务遵守裁定规定的方式和限定期限进行履行。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提交财产保全应该在申请程序中的审查环节。在审查环节中,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发出财产保全裁定,这是提交财产保全的最终环节。